为进一步发挥学校体育资源(体育场地、设施等)服务社会公益的功能,在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上为社区居民提供良好的锻炼场所,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我校根据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自2023年10月起正式向社会免费开放。
一、开放对象
社区居民、青少年学生、友好单位、社会团体。
二、开放时间
(一)双休、节假日: 8:00——18:00。
(二)寒暑假: 8:00——18:00。
(三)为确保不影响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季节适当调整。如遇学校大型文体活动、体测、考试、学生军训、体育赛事期间以及遇传染病疫情等突发情况,可暂停开放,并由学校提前向社会公告。
三、开放场地
塑胶跑道、篮球场、足球场、室外羽毛球场、室外乒乓球场。
管理办法
(一)场地免费对社区居民及青少年学生开放。
(二)进入校园时学生应出示有效证件,成年人应出示身份证,自觉配合门卫做好登记工作。友好单位、社会团体需用学校场地进行比赛或集体开展健身活动,须事先与学校联系,签订协议,方可在约定时间内活动。相关人员均按程序审批办理入校锻炼卡,签订《风险告知书》,办理完毕方可在相应开放时间段入校;如未办理或者在办理中不可入校。
(三)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开放时间和场所进行活动,不得提前或超时,不得擅自进入非开放场所。
(四)各类车辆禁止入校。本校不提供汽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的存放和管理,后果自负。入校者严禁吸烟、携带宠物、违禁物品(如利器、打火机、危化物、不明液体等),女士禁止穿细高跟鞋入场。严禁在塑胶、草坪场地上吸烟、吐泡泡糖、吃瓜子等。不得大声播放各种扰民音乐。
(五)如遇开放时间和学校安排的活动冲突时,应主动避让,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影响他人的活动和人身安全。
(六)凡进入我校健身的居民(包括学生),应遵守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与要求,不得从事非法聚会等违法活动,并自觉接受学校管理人员的管理。对个别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校方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场地活动或责令其离开学校场地。如有不服可请求民警协助或拨打110求助。未经允许,严禁进入学校教学区、办公楼等。
(七)严格遵守活动器械的使用常规,安全责任自负。对无自理能力的儿童和老人(70岁以上)进入活动场地,实行由监护人监护制度。
(八)进入校内运动锻炼的人员需举止文明,爱护场地设施。对有意破坏体育设施及其它设备设施者,应照价赔偿。
(九)入校者进入校区请勿携带珠宝饰品等贵重物品,以免丢失或造成意外。物品遗失概不负责。
(十)锻炼者应注意量力而行,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健身安全。各类健身者在开放场地活动中,不慎发生意外伤害时以及处置相关治安纠纷和突发事件时,可及时联系安保人员,或拨打120等相关求救电话,意外伤害赔偿应由保险公司或所在单位负责承担,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对不遵守管理规定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有权取消其入校锻炼资格,对拒不执行管理规定人员,学校可及时报告属地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保安负责每天的活动人员的清场工作。
(十二)入校锻炼卡办理程序∶1.带上身份证(学生带上相关有效证件);2带上社区证明或者户口本复印件;3.在学校门卫室签订《风险告知书》4.登记办理入校锻炼卡。5.凡入校锻炼者均必须在门卫登记之后方可入校锻炼。
(十三)与我院师生有团队比赛者,须提供体育工作部相关比赛证明,并注明队伍人数与所带车辆。